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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0年实验室建设计划及2021-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08 浏览: 22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2022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和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财预[2019]331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校财务〔2019〕10号文件要求,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经费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归口编制,为及时有效、科学规范编制2020年实验室建设计划和2021-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依据
       本次规划工作的依据为: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等。
       二、规划原则
       各单位应根据实验教学总体规划和近几年实验教学的需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规划2020-2022年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按照“近详远略”的原则,重点详细编制2020年实验室建设计划。
       1.统筹规划、目标明确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在学科、专业、教学条件、科研条件、师资队伍等方面的建设发展要求,从实际出发,在充分分析现状的基础上,对照相关规范和标准,科学规划实验室体系,统筹建设内容,明确建设目标。
       2.突出重点、强化特色
在保障基本实验教学需求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增强特色,特别是有助于突出学校服务领域特色的项目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预)建设的项目。各单位的规划项目必须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保证分期规划项目的连续性,避免因长远发展目标不明晰或人员变动而随意改变规划。
       3.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在编制规划时,既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又要根据经费的实际状况,合理规划,厉行节约,避免盲目行事、贪大求全造成浪费。
       4.资源共享、讲求效益
要合理衔接现有资源与新增资源,注意发挥整体效益,积极开放共享,努力避免资源闲置、浪费等现象。在实际执行中若发现资源闲置或重复建设等情况,将核减次年经费指标。
       三、规划主体
规划工作以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为主体。各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下辖实验室的建设规划。为体现统筹规划、集中资金、重点使用、资源共享的原则,每个实验(实践)中心要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推进实验室建设,重点支持整体性、公共性实验室建设项目。一般零散、小型实验室建设项目应进行归类合并。
       四、项目类别
       1.教学平台项目,指以专业教学为目标的新建、扩建实验室建设,包括新专业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实验平台、学生科研能力和专业能力实践平台等新建或现有资源的重大扩充与整合等,规划内容以完成本科生教学任务,形成一定的教学培养特色为目的。
       2.教学设施更新项目,指实验室现有设备的正常更新,以满足正常教学需要。
       3.公共教学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公共语音教学设施、公共体育教学设施、计算机文化基础教学设施、多媒体教学设施等。
      五、经费预算
       1.在2020-2022年内所有预计可用于实验室相关建设的资金,均应纳入本规划,统筹使用,如: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等上级资助经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经费、学校计划教学设备购置经费等。
       2.人才培养经费用于实验室队伍建设和实验室人员的引进与培养,由学校教师培训进修专项经费和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统筹承担,在规划中需予以明确。
       3.实验室改造及维修经费(土建工程及强电改造)请按校财务〔2019〕10号文件要求报相关归口部门。
       六、规划撰写
       1.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对拟提出的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研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对应实验室实际承担计划内实验教学任务,结合学科专业建设要求,提出实验室建设需求,完成有关项目的建设目标、必要性、可行性、设备选型等方面的研讨;并组织有关课程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并注意将所有建设项目纳入学校已批准建制的对应实验室之中。要根据实验室建设的轻重缓急和学科专业发展要求,统一制定《2020-2022年度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书》,主要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1。每个规划内建设项目金额不少于50万元(金额较少的项目要归类合并申报)。
       2.要填写《2020-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3.规划内的所有实验室建设项目均需要统一格式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格式要求见附件3。
       4.每个建设项目均需附《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清单》,仪器设备技术参数要准确,单价要调研清楚,格式要求见附件4。
       5.2020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拟购教学仪器设备中含有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要附报《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5.
       6.各单位在编制2020-2022年实验室建设规划时,请回顾参考已编制的《2019-2021年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书》,注意规划的连续性、科学性、前瞻性并与时俱进。
       七、时间安排
       1.2019年8月20日之前,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完成2019年实验室建设计划及2020-2021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项目数据库)的编制工作,并组织专家论证后,报送材料(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至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
       2.2019年8月31日之前,学校组织专家论证(不再另行通知),按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形成2020年实验室建设计划及2021-2022实验室建设规划,并向财务处报送经费预算及政府采购预算。
       3.2019年10月31日之前,细化参数、项目过程性微调(本过程核准的技术参数、参考价格等数据为招标前的最终数据)。报送至招标采购办公室执行招标采购。
       4.2019年11-12月,标书制作阶段。
       5.2020年1-3月,招标采购阶段。
       6.2020年4-7月,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入账、报销。
       八、材料报送
       1.报送纸质材料:附件1与附件2的完整版本,附件3、附件4及附件5仅需要2020年度拟建设项目的。需要签字、盖章完备。
       2. 报送电子版材料:规划撰写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完整电子版。
       3.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8月20日。
       4.报送地点: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科(行政楼411室)
       5.联系人:涂俊芳  王庆
       6.联系电话:0554-6863837
 
 
       附件(见电子政务):
       1. 2020-2022年度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书
       2. 2020-2022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汇总表
       3. 淮南师范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
       4. 淮南师范学院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清单
       5. 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实验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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