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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校园经营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14 浏览: 150

各经营户: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经营服务工作有序开展,营造和谐、文明、安全的经营环境,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入校管理

(一)返校条件

1.开学返校前一周,各经营户全体人员需每日开展健康自测并向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报备。返校前7天身体健康情况良好者,正常返校;如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须如实报告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并延迟返校。经营人员应自觉遵守返校条件,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

2.经营户全体人员须持“出入证”并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进入校园,且在校期间必须配带“出入证”。

(二)出入证的办理

学校严格实行入校人员资格审核、登记制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经营户全体人员均必须在入校前由承租人统一办理“出入证”,在办理新出入证时必须将2023年2月8日前办的老证全部收回,否则不予办理新出入证。办理“出入证”须提供以下资料:

1.签字(承租人)盖章的需办理“出入证”的人员信息表,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岗位等。

2.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身份证复印件;

4.健康证。

1、3、4项材料电子版由经营户负责人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给赵老师,第1、2项材料(人员信息表)需将纸质材料提交至行政楼425办公室赵老师处。

二、认真做好新学期各项安全工作

(一)严格落实经营期间疫情防控措施

1.各经营户要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经营场所卫生清扫与管理。经营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并保留每日消毒记录。

2.各经营户要制订疫情防控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出现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处置,在发现情况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反映。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各经营户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认真做好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备、完好。认真检查是否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识,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消防设备不齐全、不完好应立即添置或换新,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应立即整改。

2.确保用电、用火安全。严禁随意拉设电线、超负荷用电,各经营户必须做到人走立即断电,熄灭烟头、点燃的蚊香等明火。

(三)强化食品安全管理

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必须持证、亮证上岗经营,严把进货渠道。商铺内不得销售“三无”产品,杜绝“过保质期”产品进入特别是水果等生鲜商品,应及时检查所售商品是否腐败变质,不新鲜的应及时下架处理,确保在售水果质量。强化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和食品加工、售卖、储存等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餐具、用具等按疫情防控要求消毒后使用。

(四)其他

1.规范车辆管理。经营户进入校园的各类车辆必须减速慢行、礼让师生,一律停入规定的停车场地停车线内。电动车均需登记上牌,进入校园后严禁乱停乱放、违规在经营场所等地充电。

2.第三方人员进校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如有疑问,及时与经营户负责人或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赵老师联系。

三、严控商品价格及进货渠道

1.所有商品实行明码标价,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类型店铺商品价格。商品价格上调前需按要求书面向我处报备,应将调价商品信息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2.严格把控进货渠道,建立进货台账,确保商品来源可靠。

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各经营户要把疫情防控、消防、食品安全管理作为头等大事,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到位。各经营户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如实报告有关信息。

2.强化监督检查。学校在开学后不定期对各经营户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职员配带“出入证”情况、经营户环境卫生情况、通风及消毒情况、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食品安全情况等。经营户应全面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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